artery 发表于 2013-7-5 22:53:51

甚至有观点认为应当将植物纳入到宠物的范围之内

鱼、鸟等许多小动物联系起来。但是最近,宠物市场上新出现了例如蜥蜴、变色龙、蛇、蜘蛛、蜈蚣、老鼠等与我们日常生活中或惯常思维所理解的宠物不一样的“另类宠物”。另外,在网络世界中也有一些虚拟网络宠物出现,不断满足着人们饲养宠物的需要。日常生活的丰富多彩,人们对新事物的不断追求,使得各种各样的个性宠物不断出现,这就远远超出了我们所习惯理解的“宠物”的概念,词典上对宠物的解释也很难完全涵盖不断变化的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一些新事物、新现象。因此,重新对“宠物”进行科学的定义就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对它的定义关系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如何定义宠物概念,宠物溉念范围的宽窄都将会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以及与其他人的关系,这不仅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更是一个法律性的问题,因为我们都生活在社会中,都生活在与其他人的交往、接触中,都生活在一个与自然、动物相处的开放的环境中,人与宠物、宠物与宠物之间的关系都有可能引发法律上的关系或问题。因此,什么是宠物?如何认定宠物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究竟什么是宠物呢,如何界定宠物与一般动物的区别呢?做出这样的界定又具有什么法律意义呢。
关于什么是“宠物”,有些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给出了界定,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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